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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30 18:39:34 股吧网页版
南宁百货: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1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管理作用,有效开展审计工
作,加强内部控制,维护股东利益,保障企业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内部审计工作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
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工作。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四条 内部审计基本原则

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独立性原则。审计中心按计划或董事会要求独立开展监督和评价工作,不负责制定内部审计工作以外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不对经营管理活动行使决策和管理权;

(二)客观性原则。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时应当以第三方的身份去检查、监督、分析、评价各项经济业务,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三)审慎性原则。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目标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足够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并将审计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四)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原则。内部审计要发挥事前咨询评估、事中过程控制和事后监督评价功能,实施全程监控和评价;

(五)保密原则。审计过程接触的公司机密信息不得在公司内外传播、泄露;

(六)公正性原则。在履行职责时应做到公平公正,没有偏私。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在公司党委、董事会
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党委、董事会负责。公
司党委负责健全和完善党组织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对内部审计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董事会负责审议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审计计划、重要审计报告,决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其负责人。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内审工作的统
筹安排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内部审计有关会议,加强对审计计划、重点任务、整改落实等重要事项的管理和指导,督促年度审计计划及任务的组织实施,研究重大审计结论和整改落实工作,评价审计中心工作成效。

第七条 审计中心是公司内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八条 公司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
不少于两名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

(二)掌握现代企业管理、审计、财务会计、工程建设管理等审计专业方面必需的知识和技能;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判断、文字表达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第九条 审计中心负责人必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含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等执业资格)及三年以上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第十条 担任审计项目组长或主审的审计人员除应具备以
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审计、会计、经济、工程等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具有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或注册会计师等资格,并具有三年以上审计、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对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相关要求:

(一)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管理需要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监督,纠正违规行为,规避经营风险;

(二)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现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三)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恪尽职守、保持廉洁,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漏秘密,玩忽职守;

(五)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时,应当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采用检查、抽样和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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