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位,实际出席独立董
事 3 位。经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由赵蓓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担保业务管理制度》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有助于公司更好地管控关联交易和担保业务。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补充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我们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足
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叶盛基、赵蓓、张盛利
2025 年 12 月 1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