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20:28:23 股吧网页版
金龙汽车:金龙汽车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厦门金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容诚事务所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执业记录

(一)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印强,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金龙汽车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丽红,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金龙汽车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咪,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金龙汽车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凯,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印强、陈丽红和陈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凯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及时咨询专业技术部,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事务所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项目审计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运行承担责任。容诚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关键控制点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容诚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完善了质量管理缺陷的监控,针对出现的缺陷由独立部门完成追责与持续跟进,以期达到整改效果。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围绕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应收款项减值等。容诚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4 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