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07 19:02:49 股吧网页版
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总第124次)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8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总第124次)

会议资料

中国 北京

二O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总第 124 次)会议议程与议案表决办法

一、会议召集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四、会议表决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表决办法:

1、现场投票表决办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定:

(1)表决前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2)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3)计票时以每一股为一票计算;

(4)股东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只能发表以下三类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票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表决票的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并将其所持股权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2、网络投票表决办法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
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股东会网络投票注意事项等详见《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 2025-096)。

3、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 1、2、3 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本数)表决通过。

4、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于网络投票结束后,为公司计算并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合并统计数据。

议程之一

1、 关于公司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责险方案

1、投保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预算: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公司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保险公司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商榷、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责险保险合同期满前或期满时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上述授权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对公司经营层的上述授权即时生效。

三、审议程序

1、202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购买董责险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强化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保障相关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鉴于全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