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45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延期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投资的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石仲盈”)拟将存续期延长 2 年(具体到期日以工商登记为准)。
● 本次基金延期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关联关系:基石仲盈有限合伙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普通合伙人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石创投”)为公司关联方,具体关联关系详见“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投公司未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过去12个月内,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金额657,00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收到基石仲盈分红款224.77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15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 201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二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方式参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公司出资额不超过 12,000 万元。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二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15-025)。
2015 年 5 月,各合伙人共同签署《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协议》。各合伙人以现金认缴基石仲盈共计 25,500 万元出资额,分期缴付,其中,公司以现金认缴 12,000 万元出资额。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二期后续进展的公告》(临 2015-032)。
2016 年 5 月,各合伙人与北京中关村创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北京基石仲
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原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不变,北京中关村创业发展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 1,000 万元,全体合伙人认缴基石仲盈总出资额变更为 26,500 万元。全体合伙人出资额已全部实缴完毕,公司实缴出资额为 12,000 万元。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投资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后续进展的公告》(临 2017-012)。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基石仲盈存续期延长三年。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2-016)。
公司已于 2021 年全部收回对基石仲盈的投资本金 12,000 万元,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收到分红款 15,840.71 万元。根据《北京基石仲盈创业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约定,基金存续期限的延长需经合计持有
基石仲盈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基石仲盈存续期将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到期,其尚未退出的项目中有股票锁定期要求,基石仲盈拟将
存续期延长 2 年(具体到期日以工商登记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关联关系详见“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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