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总第118次)
会议资料
中国 北京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总第 118 次)会议议程与议案表决办法
一、会议召集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四、会议表决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五、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 关于2025年度公司预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9、 关于2025年度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投资房地产项目的议案
14、 关于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七、表决办法:
1、现场投票表决办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
(1)表决前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2)表决时由律师、两名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3)计票时以每一股为一票计算;
(4)股东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只能发表以下三类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票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表决票的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并将其所持股权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2、网络投票表决办法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注意事项等详见《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临 2025-040)。
3、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 5、7-14 须由出席公司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表决通过,其余议案需由出席公司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议案 14。
4、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于网络投票结束后,为公司计算并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合并统计数据。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总第 118 次)会议议案
1、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2、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1
3、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5
4、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21
5、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5
6、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8
7、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9
8、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预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30
9、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32
10、 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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