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600661 证券简称:昂立教育 编号:临 2025-035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同时《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第十一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其相关议事规则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并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如下: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程。 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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