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陆建忠,因连续担任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时间满六年,已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离任。本人在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客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相关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陆建忠:男,生于 1954 年 5 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
师,副教授。曾任上海海事大学财会系讲师、副教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德安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满六年,已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离任
独立董事。现任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监事、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在公司董事会召开前,对公司提供的议案及相关资料等内容进行认真审阅,为参加会议做充分准备,在董事会会议上积极参与议题的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并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讨论各议案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出售资产、回购、租赁、员工持股计划、制度修订等各项议案严格把关,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无异议,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对票情形。
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本年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未亲自出席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议
陆建忠 5 5 3 0 0 否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分别是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了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分别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本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召集并
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沟通资料、定期报告、季度报告等资料,以审慎、客观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定期报告、季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发表意见,为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专业建议。
2024 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四)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召集并主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以审慎、客观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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