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17:11:56 股吧网页版
飞乐音响:飞乐音响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0651 证券简称:飞乐音响 编号:临 2025-012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1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丽虹女士主持,会议出席董事人数及召开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 ESG 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布局,为更好地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公司拟对现有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董事会同意调整组织架构为:董事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战略投资部、财务部、经济运营部(制造创新发展部)、科技创新部(智能仪器仪表研究院)、商务合作部、人力资源部、审计部、法务部、党群工作部。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如下: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9 日下午 14: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田林路 142 号华鑫慧享中心 2 楼报告厅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2 日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5 月 29 日

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为投资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7、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5-014)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