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股票代码:600619(A 股) 900910(B 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 股) 海立 B 股(B 股) 编号:临 2025-013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的报告》,同意根据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将不属于单项
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
公司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本公司编制 2024 年度财务
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并对可比期间的数据按照同口径进行追溯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的要求。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和核算,对可比期间的数据按照同口径进行追溯调整,其影响项目及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影响金额(负数表示减少)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 2023年度母公司利润表
营业成本 97,872,287.87 -
销售费用 -97,872,287.87 -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的报告》。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的报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