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0619(A 股) 900910(B 股)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A 股) 海立 B 股(B 股) 编号:临 2025-015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92 号)核准,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立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1,772,15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93,999,992.9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15,000,000.00 元(包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578,999,992.9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7425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98,040.09
万元,支付及置换发行费用人民币 973.11 万元,收到的银行利息与支付的手续费的净额人民币 4,436.45 万元;使用人民币 34,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29,294.49 万元(含利息收入)。2024 年度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041.26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所有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家嘴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上海二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保荐机构、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海立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新能源”)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及全资子公司芜
湖海立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新能源”)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以上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分别在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路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淮海路支行”)、工商银行上海二营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海立新能源在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芜湖新能源在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储账户中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余额
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 海立股份 98060078801700002182 683,119.64
中信银行淮海路支行 海立股份 8110201013701304201 228,689,617.77
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 芜湖新能源 98060078801700002834 63,572,149.70
合计 — — 292,944,887.11
2、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用于偿还有息负债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 2023 年 2 月注销了
对应的工商银行上海二营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注销时留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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