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谷峰,作为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海立股份《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独立、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 1972 年 1 月出生,管理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首席金融与投资官,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副行政总裁,上海上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裁,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注册会计师(CPA)非执业会员,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会员,ACCA 中国专家智库成员。曾任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爱驰汽车有限公司董事、百联集团有限公司首席金融投资官、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不符合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在金融、投资、企业管理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汽车行业产业、资本运营方面拥有多年深度实践。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财务会计工作、风险管理系统、关联交易、激励机制、汽车板块业务发展、会计师重点关注领域及管理建议等予以关注讨论并提出了专业意见及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 6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出
席或缺席的情况;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均全部出席。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会前仔细审阅议案、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会上积极讨论、提出专业建议;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经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后,对报告期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作出了同意的表决,未出现反对、弃权的情形,也未出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1、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年内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规定,召集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组织审议关于对关联财务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年度关联交易等事项,听取关于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签署的《综合业务往来框架协议》的执行情况报告等,并要求补充了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之间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比较情况、以可比市场情况验证交易公允性。年内本人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9 次,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和讨论;扎实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审议选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重点审计领域等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充分沟通,掌握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及进展,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认真审阅和交流;审议制定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期间,从公司风险管理角度,建议持续推动内控管理体系的覆盖、更新和定期的风险全面评估;建议管理层高度关注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趋势及对公司发展的影响,并结合行业、经营情况建议探讨突破性的降本思路;关注公司的全球财务报表管理、资金监控管理体系并提出专业建议;建议公司应持续宣贯并严格执行财务数据多级复核机制,通过复核机制的有效运转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年内本人就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 2 次,审议了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与激励方案、2023 年度
董事监事及高管获取薪酬的报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期间建议公司积极探索通过市场化激励机制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年内本人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4、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1次,对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发表了同意意见。
5、列席董事会战略及 ESG 委员会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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