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8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5-057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已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将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发送至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夜文彦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终止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主动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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