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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7 18:08:44 股吧网页版
中毅达: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8


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5-059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公司部分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以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相关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
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原 第二条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1992年5月15日国家体改委发布的《股 1992年5月15日国家体改委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 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司”)。

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92) 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92)
沪人字金股第 18 号文批准,以社会募 沪人字金股第 18 号文批准,以社会募
集方式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 集方式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企股沪总字第 019004 号(市局)。 企股沪总字第 019004 号(市局)。

公司于 1995 年 6 月按照《公司法》的 公司于 1995 年 6 月按照《公司法》的
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 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
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取得营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10000607200164Q。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或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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