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0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38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9月19日经公司第八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对原《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1.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1: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1 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 “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益,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规范、高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规
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2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件以及《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及《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制定本规则。
第四条 …… 第四条 ……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3 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 时;
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 的其他情形。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 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
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
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 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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