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崔洪明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能电力”)第七届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 2024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有效。
同时,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在本人的专业领域为公司提供专业意见建议。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崔洪明,男,1957 年 8 月出生,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原
石嘴山矿务局二矿,先后任技术员、设计室主任、调度室主任、总工程师;矿务局副总工程师;宁煤集团总工程师;神华宁煤集团总工程师;神华集团总工办主任;神华集团产权管理局专职董事。现已退休。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作为京能电力的独立董事,本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并已将自查情况递交公司董事会。本人未在京能电力担任除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充
分发挥自身专业所长,对公司审议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历次董事会前认真审议会议材料、对有疑问和不清楚的内容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 年,京能电力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10 次董事会。本人按
照独立董事职责就本年度 10 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董事 本 年 以 通
姓名 应 参 亲 自 讯 方 委 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加 董 出 席 式 参 出 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事 会 次数 加 次 次数 加会议
次数 数
崔洪明 10 8 5 2 0 否 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公司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担任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召开 其他履
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行职责
情况
2024 年 3 关于京能电力 2023 年度法治 同意公司编制完成的 2023 年度法治 一致
月 15 日 合规建设工作报告的议案、关 合规建设工作报告;同意制定的 2023 同意。
于审议京能电力内部控制评 年度京能电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
价工作方案及京能电力风险 案和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评估工作方案的议案
2024 年 4 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委员会同意所有议案,同意将该议案 一致
月 10 日 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与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企业会计 同意。
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对 2023 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企业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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