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
律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2024年,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诚履职、勤勉尽责,圆满完成了董事会部署的各项工作。现将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主要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洪跃先生、崔洪明先生和董事孙永兴先生3名成员组成,其中刘洪跃先生为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及其成员都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二、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就公司财务报告、财务信息、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和审计结果等内容进行仔细审核,认真听取各类专题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有力支持董事会科学决策,确保公司依法合规、高效有序运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2024年3月15日,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京能电力2023年度法治合规建设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京能电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及《京能电力风险评估工作方案的议案》。
2.2024年4月10日,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
告》、《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于同日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同意的审阅意见。
3.2024年4月10日, 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与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公司召开会议,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召开了沟通座谈会。
4.2024 年 8 月 20 日,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 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2024 年 10 月 22 日,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 年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4 年 11 月 18 日,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 年第五
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更换并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京能电力 2024 年度法治合规建设工作报告的议题》。
7.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
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召开年审沟通会,就开展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进行沟通汇报。
(二)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履行了如下职责:
1.审计前期履职情况:在公司审计机构进场审计前,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初步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了沟通座谈会。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交流沟通,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事务所及项目组独立性情况并介绍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及具体审计计划,包括公司2024年度的基本情况、审计范围、审计时间的安排、人员安排、影响审计的重要因素、风险评估情况及相应的审计应对措施。
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审阅了年审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
计划并达成一致意见,认为该计划制订详细、责任到人,可有力保障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2.审计过程中履职情况: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向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2024年,京能电力财务指标及趋势,审计进展情况,期间,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
3.公司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召开了沟通座谈会。公司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审查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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