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22
关于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拟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财务”)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十二个月内未发生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一样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已于 2022 年与京能财务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严格按照《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约定的限额进行交易,各类业务均在关联交易限额以内。根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约定,京能财务活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产品的利率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型存款利率,京能财务提供的贷款平均利率不高于中国
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京能电力及所属企业京能财务存款余额 34.96 亿元,存款利率0.1%-1.55%,京能财务贷款余额 45.36 亿元,加权平均融资利率 2.81%,均符合《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约定。
鉴于该协议即将到期,结合公司未来资金需求情况,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与京能财务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京能财务为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
2、京能财务应公司的要求为公司(包括公司确认的并符合相关
规定的附属公司)发放贷款。
3、京能财务按照公司需要及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司提供转账结算服务。
4、公司需要以下金融服务时,可交由京能财务办理(如在京能财务经营范围内):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等。京能财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5、交易金额及协议有效期:就存款服务而言,公司(包括公司确认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附属公司)在京能财务的存款余额不得超过京能财务上一年末吸收存款余额的 30%。就贷款服务而言,公司(包括公司确认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附属公司)在京能财务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京能财务上一年末贷款余额的 30%。本协议有效期三年。
三、预计与财务公司存贷额度
据相关规定,公司在京能财务的存款余额不得超过京能财务上一年末吸收存款余额的 30%。在京能财务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京能财务上一年末贷款余额的 30%。为此,2025 年度公司预计与财务公司发生存款金额不超过 116 亿元,贷款金额不超过 85 亿元。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嘉凯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6号商务中心区国际大厦23层01/02/03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财务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能财务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京能财务资产总额为4,640,376.03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268,638.92万元,发放贷款及垫款2,846,025.32万元;负债总额3,903,250.79万元,其中: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3,896,581.75万元,股东权益为737,125.24万元,营业总收入为101,682.70万元,净利润58,201.57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
1、将公司闲置的流动资金等存入公司在京能财务开立的账户,京能财务应按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通常、公允利率向公司支付利息。
2、公司从京能财务获得的贷款,京能财务应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LPR),根据信用评级,综合考虑期限、产业政策、业务类别等因素,在同等条件下进行定价并向公司收取利息。
3、公司从京能财务获得其他的金融服务时,京能财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六、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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