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7 17:02:20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江苏
利好庞大集团!
发表于 2025-05-17 16:55:52 发布于 广东

$淮河能源(SH600575)$  

利好来了!证监会宣布!!重组办法概念股!

老胡观察

18小时前 我什么都不要 只要你的关注

关注
来自:广东
本周关键已为你选出,查看并领取Level-2(名额有限) >

    5月16日证监会公布并实施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即刻生效。此次修订在多个方面实现了创新,旨在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并购活力,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以下是新《重组办法》的核心内容:

一、建立重组股份对价分期支付机制

    延长注册决定有效期:将一次注册、分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注册决定有效期由原先的规定延长至8个月。

    明确锁定期计算方式:分期发行的股份,其锁定期自首期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计算;在计算重组上市等相关指标时,合并计算各期发行的股份。

    业绩承诺与支付灵活性:在强制业绩承诺下,允许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选择业绩补偿或分期支付加业绩补偿等方式。后续发行股份时,只需符合特定条件,无需重复审核注册。

二、提高监管包容度

    财务及关联交易调整:将原要求“改善财务状况”“减少关联交易”等调整为“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新设重组简易审核程序

    简化审核流程:适用简易审核程序的重组交易,无需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审议,中国证监会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四、完善锁定期规则

    支持上市公司吸收合并:明确上市公司间吸收合并的锁定要求,对被吸并方控股股东等设置6个月或8个月(构成收购)锁定期,对其他股东不设锁定期。

五、鼓励私募基金参与

    反向挂钩机制:私募基金投资期限满8个月的,在第三方交易中的锁定期限由个月缩短为个月,重组上市中相关股东的锁定期限由个月缩短为2个月。

六、适应性调整

    根据新《公司法》调整:删去上市公司监事等表述,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并进行文字性修改。


2025年重组办法概念股梳理与分析


已披露重组计划标的

    博创科技:大股东长飞光纤承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2023年已完成长芯盛42%股权收购,未来或注入半导体资产。

    迪普科技:华为背景大股东拟注入存储行业龙头宏杉科技,强化产业链整合能力。

    双成药业:拟收购奥拉股份100%股权并配套募资,布局半导体领域。

    中国船舶:筹划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打造船舶制造全产业链龙头。


潜在重组预期标的

    重庆路桥:总经理提出通过并购、孵化及参股方式实现向半导体领域转型。

    山东华鹏:拟注入HBM上游材料郝邦化工及收购日本住友化学半导体资产。

    保变电气:控股股东兵器装备集团正与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整合输变电业务。


科技类重组标的

    昊华科技:收购中化蓝天股权,完善氟化工产业链。

    长电科技:拟收购晟碟半导体80%股权,实控人将变更为中国华润。

    富乐德:筹划收购间接控股股东的半导体资产,强化设备制造能力。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推动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升级,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更新体系。通过完善政策法规框架,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工程,旨在实现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功能体系完善、历史文脉传承和整体品质提升,最终建成宜居、韧性、智慧的现代化城市。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时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届时,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秦海翔将携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等相关部委负责人共同出席,就《意见》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进行详细解读,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此次发布会将为社会各界深入了解城市更新政策提供权威渠道。

识图:集泰股份郑中设计
全部10

银河M5开户两融利率4可3倍

收录 668 篇文章 · 165.5万 阅读

分享至

  • 微信
  • 朋友圈
  • 微博
  •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