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05 15:53: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显示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转让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7%股权,上市公司收购控股股东所持有89.3%股权重组方案是否会受到该转让行为影响
淮河能源:
投资者您好,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转让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7%股权系通过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方式征集受让方,与本次重组无直接关联,谢谢!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02-11 10:00:00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