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4 19:38:38 股吧网页版
ST中珠: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之股东股权发生变化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 中珠 公告编号:2025-061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之股东股权发生变化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5年11
月24日收到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商集团”)送达
的《关于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
转让协议》”)。根据协议,深商集团于2025年11月23日与苏州步步高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深商集团拟
以3,000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朗地科技”)100%股权转让给步步高投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朗地科技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80,172,862股,占其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19.08%,质押担保金额约6.1亿元;累计
冻结股份数量为252,324,86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66.37%,占公司总股
本12.66%。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朗地科技控股股东由深商集团变更为步步高投资。步步
高投资表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
股份的具体计划,无重大资产重组计划;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步步高投
资与公司其余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若
后续作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决定,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步步高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步步高投资
通过朗地科技持有上市公司380,172,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8%。深商集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第一大股东之股东转让股份,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
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形未发生变
化。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向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备案手续,最
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一、本次股权转让的概述

(一)本次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朗地科技股东深商集团送达的《关于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深商集团于2025年11月23日与步步高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深商集团拟以3,000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第一大股东朗地科技100%股权转让给步步高投资。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朗地科技控股股东由深商集团变更为步步高投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朗地科技持有上市公司380,172,8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0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朗地科技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80,172,86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19.08%,质押担保金额约6.1亿元;累计冻结股份数量为252,324,86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66.37%,占公司总股本12.6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号)、于2024年11月1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朗地科技所持上市公司380,172,862股股票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第一大股东之股东转让股份,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形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步步高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步步高投资通过朗地科技持有上市公司380,172,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8%。深商集团将不再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