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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4 16:57:25 股吧网页版
ST中珠: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 中珠 公告编号:2025-026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股票价格近期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现提示重要内容如下:

一、业绩亏损的风险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2,386.69万元。

2025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45.92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7.99万元。

二、相关诉讼的风险

(一)公司下属公司中珠俊天(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俊天”)与北京弘洁润众咨询有限公司(原弘洁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洁实业”)于2016年12月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村615号的物业,用于开设北京忠诚肿瘤医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合同履行纠纷,弘洁实业认为中珠俊天已构成违约责任,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丰台区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丰台区法院于2022年2月2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并于2022年11月28日做出一审判决《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要求公司将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村615号房屋(北京忠诚肿瘤医院)腾退给原告弘洁实业。中珠俊天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3年6月15日,中珠俊天通过法院专递电子邮件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驳回二审上诉,维持原判。中珠俊天不服二审判决,
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申请再审,2024年4月12日,北京高院出具《民事裁定书》,驳回公司再审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号)、于2023年6月17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号)、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号)。
(二)因公司下属公司中珠俊天与弘洁实业房屋租赁合同履行纠纷事项,中珠俊天以缔约过失责任向丰台区法院提起上诉,中珠俊天认为诉争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弘洁实业应将收取中珠俊天的房租及保证金返还给中珠俊天,北京高鑫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高鑫投资”)作为本次诉讼所涉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存在过错,应与弘洁实业对中珠俊天因租赁合同无效导致的所有损失承担共同的赔偿责任。2024年2月4日,公司收到丰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京0106民初3145号),丰台区法院决定登记立案,诉讼金额402,052,874.3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号)。
2024年8月30日,公司收到丰台区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4)京0106民初3145号),准许中珠俊天撤回本诉、弘洁实业撤回反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号)。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因中珠俊天与项目租赁土地所涉权属企业弘洁实业、高鑫投资产生的租赁纠纷未能和解,公司已按照一审裁定在丰台区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完成了房屋腾退手续,相关人员、设备、固定资产均已妥善安排。

北京忠诚肿瘤医院已于3月5日向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了《北京忠诚肿瘤医院关于停业的请示》,2025年3月13日已收到《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忠诚肿瘤医院停业的批复》(京卫医[2025]13号),同意本次停业申请,停业时间自2025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4日。

后续,公司将综合各方因素及条件,对忠诚肿瘤医院项目的发展进行审慎研判,稳妥推进忠诚肿瘤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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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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