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5】0011003893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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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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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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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具 保 留 意 见 涉 及 事 项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5】0011003893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业已完成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珠医疗)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出
具了大华审字【2025】0011009629 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我们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以中珠医疗 2024 年度合并收入的 1%计算了上述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500.00 万元。本期与上期重要性水平计算选取基准及百分比未发生变化。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注释 7.其他应收款所述,中珠医疗前控股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形成的资金占用余额 47,296.80 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0 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余额 32,842.89 万元,虽然我们实施了复核中珠医疗调查了解中珠集团财务状况相关资料,复核管理层采用的预期信用
大华核字【2025】0011003893 号专项说明
损失的估值模型、方法以及未来现金流预测依据及假设的合理性等程序,我们仍无法就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因中珠医疗战略转型调整,向前控股股东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珠海西海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珠海中珠隆盛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子公司股权,在上述股权转让前中珠医疗与相关子公司形成的资金往来,在股权转让后形成前控股股东欠款。因上述原因形成的前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欠款初始本金为 98,943.70 万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剩余 47,296.80 万元尚未偿还。
中珠医疗目前已采取以下措施:
(1)中珠集团将其对深圳市盛洪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盛洪瑞)的债权已于 2018 年 7 月 4 日出质给中珠医疗,并已在中
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做了动产质押登记。
(2)将继续与中珠集团协商相关欠款偿还事宜,督促中珠集团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未来不排除继续通过司法途径或采取任何可以收回欠款的合法方式,解决中珠医疗与中珠集团之间的债权债务问题,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中珠集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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