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 中珠 公告编号:2025-020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中珠医
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的会计政策
和相关财务信息进行的相应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该解释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023 年 8 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的通知》(财会〔2023〕11 号),要求各企业应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采用未来适
用法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处理规定及相关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 2024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及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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