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8 21:19:42 股吧网页版
国睿科技: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述

2023 年 12 月发布的《公司法》自 2024 年 7 月 1 日正式实施。2024 年 12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公告,
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前,按照《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三年任期已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会
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拟落实证监会的上述规定,在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完成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的调整工作,取消监事会设置,由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同步修订《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简称《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成立之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继续遵守证监会原有制度规则中关于监事会的规定。

二、《公司章程》本次修订要点

1.取消监事会设置,《公司章程》中删除“监事会”章节,同时规定由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2.在“股东和股东会”一章中,新增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一节内容,明确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等要求。

3.在“董事会”一章中,新增了“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两节内容,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的功能作用、职责等内容。

4.统一修改相关表述,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等。

《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改详见附件。三项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件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附件三:《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9 日

附件一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全文“股东大会” 修改为“股东会”

全文“监事会” 修改为“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

全文“监事” 删除“监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国睿科技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国睿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限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
人。 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并依法登记。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