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
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 年,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现将委员会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止 2024 年末,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情况为:委员会由 5 名委
员组成,其中 3 名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由会计学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成员为:于成永、胡长明、明新国、李东、谢宁,其中于成永为主任委员,胡长明为副主任委员。2024 年 11 月,独立董事管亚梅女士任期满六年,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于成永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并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3 月 26 日,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听取
了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投资后评价报告。
2.2024 年 4 月 15 日,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听取
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2023 年总结及 2024 年工作计划;
会议听取了年审机构大华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大华事务所)的 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介绍,对大华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价并形成意见;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并形成意见;审议通过了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会议同意将前述相关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3.2024 年 8 月 19 日,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关于对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
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司 2024 年上半年重大事项及资金往来情况检查报告及公司 2024 年上半年风险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会议同意将前述相关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4.2024 年 10 月 25 日,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会议同意将前述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5.2024 年 11 月 13 日,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同意将前述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6.2024 年 12 月 24 日,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4 年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会议同意将前述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三、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大华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参与公司审计工作的审计项目组成员、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和事项。
2.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委员会保持与大华事务所的沟通,对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3.大华事务所在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提供了审计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
4.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的审计费用进行了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大华事务所2023 年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服务费合计为 180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5.报告期内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公司续聘大华事务所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及时督促公司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公司 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得以有效执行,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按照公司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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