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天下秀 公告编号:临 2025-018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了进一步完善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积极的股东回报机制,引导投资 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未来三年 (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 下:
一、本规划主要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 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 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基本原则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 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应当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
(三)本规划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 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保证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
公司的长远发展、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基本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和间隔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可以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也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
1、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根据母公司报表,公司当年盈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进行现金分红。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时,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2、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百分之八十;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百分之四十;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上述第(3)项规定处理。
3、 分配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采用股票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利润分配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