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舆情管理工作,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应对各类舆情,从而防范化解舆情风险、维护提升公司价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以下合称“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流传的已经或即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决策,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舆情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管理工作组是公司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应对处理
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各类舆情的应对处置,就相关工作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对外信息发布事项。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二)决策重大舆情应对方案及处置结果的相关事宜;
(三)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组织协调舆情处理过程中与监管部门、政府机构等的汇报沟通工作;
(五)舆情管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统筹管理,负责对
媒体信息的管理,董事会办公室可以借助舆情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多媒体官方账号
及网络媒体、微信、微博、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九条 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
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舆情信息采集部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
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的应对与处置
第十一条 舆情信息的分级分类:
舆情分级 评估标准
普通级 1. 对公开信息进行的简单转载,无实质性分析内容;
2. 媒体影响力小,关注度低。
1. 自媒体或非主流财经媒体对公司进行的不实猜测或质疑;
关注级 2. 涉及敏感内容的报道,已引发投资者质疑(如热线电话、
互动平台等)、舆论关注超过正常水平。
1. 敏感报道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
重大级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异常波动;
2. 负面报道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3. 负面报道引起广泛质疑,或引发监管机构高度关注。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应对原则:
(一)及时性: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避免事态扩大和负面影响加剧,掌握舆情应对的主动权;
(二)协同性:公司应加强内外部、各部门间的信息协同,确保相关信息的一致性;
(三)针对性:公司应根据舆情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等特点制定针对性方案,积极配合各方做好相关事宜;
(四)审慎性: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审慎核实舆情信息,不得基于主观推测进行回应。
第十三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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