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药药业被责令改正,高管被出具警示函,涉合同内容不规范等
来源:蓝鲸新闻
蓝鲸新闻1月28日讯,近日,天津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外购技术项目采用制式合同,对对方违约责任的约定不够明确,合同内容不规范。二是未能及时识别部分研发项目的终止风险,导致预付款收回不及时。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福军、张杰,时任总经理杨福祯,现任董事长徐华、总经理李书箱未能勤勉尽责,对以上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对此,天津证监局决定对津药药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对徐华、李书箱、王福军、张杰、杨福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