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企业战略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化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使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
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以及可持续发展工作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应由 3 名董事组成,其
中至少应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
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公司
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
作;召集人在成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公司其他
董事相同,每届任期不超过 3 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6 年。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辞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职务,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战略运营部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日
常办事机构,负责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应运用其专业的判断
能力为公司及股东的最佳利益而行事,主要职责为:
(一)定期了解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国家和行业的政策导向;
(二)负责评估公司战略规划的制订、执行流程;
(三)为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目标和发展方针提供建议;
(四)作为董事会的代表,征集公司各方关于公司战略规划的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五)审查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执行方案;
(六)负责审查《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七)负责审查《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
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八)对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目标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指导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的执行与实施;
(九)审阅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十一)对以上重大项目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
(十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
的提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
第十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根据战略运营部的提
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战略运营部。
第十一条 战略运营部负责做好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会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书面材料:
(一)与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职责相关的准备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材料;
(二)公司战略规划的制订和执行流程;
(三)国家政策、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国内外公共政策对行业的影响分析;
(四)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初稿及执行方案初稿;
(五)重大项目的背景资料,包括:
1.项目内容介绍、项目初步可行性报告、合作方基本情况(如有)、项目实施基本过程与步骤等;
2.项目发展的国内外情况报告,项目实施的风险分析报告(如需);
3.与合作方草签的合作意向性文件(如有);
(六)重大项目的主要指标及相应数据;
(七)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在对上述材料
进行审议时,可在以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深入讨论,并把审议及讨论结果形成会议纪要:
(一)公司发展目标和发展方针的建议;
(二)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草案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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