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伟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的原则,现将本人 2024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伟华,获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硕士和财务学博士学位。现为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财务系教授、商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拥有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和北京市“青年拔尖”人才头衔,为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会议 3 次、董事会会议 14 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参加了公司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和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本人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议案未提出异议,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情况。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2024 年 4 月 24 日,我们召开了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拟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审议。
(2)2024 年 7 月 4 日,我们召开了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与北京中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业务,有利于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本次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协商、公平的市场化原则进行,定
价公允、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3)2024 年 9 月 20 日,我们召开了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内蒙古润蒙能源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相关的业务,有利于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及市场开拓,本次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协商、公平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及基于市场价格合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期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进行了当面沟通、了解,重点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问询;并通过电话或视频方式,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光伏市场的快速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有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上市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参加了江阴上市公司协会、江阴金融局、无锡上市公司协会、易董等组织的各类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相关的培训讲座,重点学习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最新监管政策、董监高法律责任和履职要点及资本市场案例等内容,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权责义务有了更深的理解。
(五)其他履职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及时了解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状况,有力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通过审阅公司汇编的《双良资
本市场周报》及《光伏行业月报》,及时了解监管动态、节能节水、光伏新能源、电解制氢及半导体行业的市场动态、最新政策和发展趋势。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日常的履职工作中,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长为 22 天。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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