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公告编号:2025-024
转债代码:110095 转债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对外借款额度: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子公司拟对外借款不超过 150 亿元人民币,借款的发生期间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截 至 本公 告 日 , 公司 及其 子 公 司银行 借款 及 融 资租 赁 余额 为
1,169,838.91 万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
了八届六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九次监事会,全体董事、监事分别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对外借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借款背景
1、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八届四次董事会与八届十三次监事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借款额度的议案》,公司(含子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借款,借款额度为不超过 150 亿元人民币,借款的“发生期间”为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借款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提供担保及借款的具体事项。上述事项已经公
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目前,公司在包头的大尺寸单晶硅片及高效光伏组件日常生产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较多,同时公司的绿电制氢业务也在快速落地推进之中。为满足公司日益增加的实际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子公司拟继续对外借款。
二、对外借款主要内容
1.借款用途: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
2.借款主体:公司及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双良新能科技(包头)有限公司、恒利晶硅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和江苏双良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3.借款方式: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
4.借款额度:不超过 150 亿元人民币
5.借款利率:参考市场平均利率水平,具体以借款合同为准
6.担保方式:无担保,或大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担保,或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以借款合同为准。
上述借款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上述借款的“发生期间”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借款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为便于实施对外借款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在以上额度内自行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运营需求安排实施对外借款相关事宜,包括办理相关手续与签订相关借款及融资租赁合同等。
三、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借款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余额为 1,169,838.91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以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为基准,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为82.77%。若借款额度全部提款,公司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提升,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公司将在额度内控制对外借款金额。
2、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外借款主要用于公司单晶硅、光伏组件及绿电制氢相关业务的生产销售、市场开拓以及产能建设,有利于保障公司光伏新能源及氢能板块业务的日常
经营与产能扩张,但新产生的财务费用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利润。
由于借款金额可能会较大,一定时期内会对公司现金流、偿债能力造成压力。公司将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统筹资金安排,把控投资节奏,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贷款、融资租赁等的使用合规性严格把关,并确保资金利息及本金的及时偿付。
五、上市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以上对外借款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及八届十九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
3、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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