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6
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编号:2025-062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7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7,511,839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2.20 元,共计募集资金 2,004,999,605.8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37,089,992.90 元(含税),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 1,967,909,612.90 元,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 希会验字
[2021]0009 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668,814.95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66,240,797.95 元。
2、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自律监管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
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
币万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账户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5802010010012752 196,790.96 21,060.55
司宝鸡分行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24 年 6 月 13 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检测、检验中心及科研中试平台建设项目”的子项目“科研中试平台”不再建设,并将该项目未使用剩余募集资金 4,424.15 万元投向变更为“钛合金3D 打印中试产线建设项目”。本次变更主要是综合考虑宝鸡区域位置、人才储备、科研高校等资源限制,以及高端人才引进、科研项目争取、产学研等方面的合作与中心城市存在较大差距等多种因素后,在宝鸡地区进行“科研中试平台”建设已不具备优势,不能充分发挥科研中试平台的作用,决定将原“科研中试平台”建设项目变更为“钛合金 3D 打印中试产线建设项目”,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总体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未发生变化,
仍为人民币 196,624.08 万元。该议案已经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14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20)、2024 年 6 月 28 日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5)。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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