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600452 证券简称:涪陵电力 公司编号:2025—033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届满,公司拟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换届选举中监事会暂不换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仍需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原有制度要求履行监事会职责。
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5 名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和 1 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 3 年。
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单个推荐人提名的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的非独立董事
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现任董事会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2.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
3.单个推荐人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的独立董事人数。
(三)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应在 2025 年 9 月 25 日 16:00 之前,按本公告规定的方
式向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交的董事候选人,召开董事会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 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要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担任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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