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第 7.5.3 条规定,贵公司应当及时回复投资者咨询。本人于 2026年 1月7 日提交的问题至今已 5个交易日未回复,请贵公司在 2 个交易日内予以回复,否则将向监管机构投诉。
片仔癀:
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片仔癀的关注和理解!我们将持续改进工作流程,确保今后能够更高效地响应投资者的咨询。再次为之前的延迟回复向您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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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6-01-19 1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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