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8 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 号》”),对“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两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要求;
2、完善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要求。
(二)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 18 号》,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相关会计处理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8 号》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
无。
三、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无。
四、对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无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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