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5- 04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
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李海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李海滨先生提交的书
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李海滨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具体如下:
是否继续 是否存
离任 离任时 原定任期 离任 在上市公 具体职 在未履
姓名 职务 间 到期日 原因 司及其控 务(如 行完毕
股子公司 适用) 的公开
任职 承诺
2025 年 公司 党委副
李海滨 董事 10 月 28 2028 年 1 治理 是 书记、 否
日 月 9 日 结构 纪委书
调整 记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李海滨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经营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等产生影响。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并表决,选举李海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海滨先生符合《公司法》等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简 历
李海滨,男,1978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
师。曾任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任,人力资源部中层助理、副经理(主持工作);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仓储部中层助理;沅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副经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海滨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285,000 股,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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