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曾洋)
作为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电南瑞”)的独立董
事,本人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国电南瑞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以实际行动维护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自 2024 年 5 月 2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将 2024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曾洋:男,55 岁,博士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现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并担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
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深圳港创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报告期内,担任国电南瑞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本人在聘任、议案审议、发表意见等事项上均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发生。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年度任期内,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持续关注公司发展状况,认真履
行职责,按时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姓名 应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情况
次数 现场方式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亲自出席会议
曾 洋 6 4 2 0 0 0 1
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主动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全面了解议案背景信息,深入分析相关数据资料,对审议事项有充分认知。会议期间,详细阅读会议文件,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有效的管理出谋划策,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本人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年度任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就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同时按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会议 审议的事项
1.关于审阅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阅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2024 年 8 月 27 日 案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 3.关于审阅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检查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阅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汇报的议案
6.关于审阅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审计专项检查中期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10 月 29 日 1.关于审阅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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