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临 2025-040 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1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蔡国喜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监事 3 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以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各位
监事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及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配
置能力,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同意《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主要是保证发电、供暖安全稳定用煤,补充长协煤源不足的结构性缺口;接受关联方提供商品和劳务,能够满足生产用水需求及有效提高公司机组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性;与关联人进行电量交易、与关联人进行碳配额交易及向关联方销售热量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效益最大化。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严格履行了公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同意《关于审议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2-2024 年任期业绩考核和激励兑现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经理层成员2022-2024年任期业绩考核和激励兑现事项。
(四)同意《关于审议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业绩考核和薪酬兑现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业绩考核和薪酬兑现事项。
(五)同意《关于审议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5-2027 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5-2027 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
(六)同意《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电(辽宁)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华电(辽宁)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
(七)同意《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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