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4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办公会制度
(2025 年 10 月 1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公司科学、民主、高效管理,促进公司董事谨慎、认真、勤勉地履
行法定职责,认真落实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公司实行董事长办公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长办公会是公司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履行职责,督促检查股东会、
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及公司相关重要事项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决策的日常工作机制。
第三条 董事长办公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也可根据需要委托副董事长或
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主管投资业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根据需要,可邀请外部董事、其他高管及有关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四条 董事长办公会由董事长决定召开时间。
第五条 董事长办公会议发生的会议费用,由公司在董事会经费中列支。
第二章 办公会职责
第六条 董事长办公会主要对下列具体事项履行职责:
(一)听取公司经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重大经营活动情况的汇报;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
(二)讨论审定《公司章程》中董事长职权范围内事项;
(三)审核《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交易事项;
(四)审核公司的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和股东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重要人事任免方案;
(五)审核筹融资方案和对子(分)公司进行融资担保以及以资产为融资做出抵押、质押、保证的方案;
(六)在公司董事会审核通过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内,审定投资额超 300 万元的技改项目实施方案;
(七)在公司董事会审核通过的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内,审定单个投资项目超出预算 20%以下且追加预算后总额未超出 1000 万元的追加投资;
(八)研究推荐委派或提名进入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九)讨论需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重要议案,持有异议的参会人员应向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或董事会做出书面说明;
(十)研究和部署公司董事会相关职责的工作安排;
(十一)学习有关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十二)决定公司年度内审计划和内审方案,并依据审计结论做出相应决策;
(十三)其他需研究决策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 办公会召开与表决
第七条 董事长办公会由董事长确定议题后,在出席人员超过应到人数二分之一
时,方可召开。
第八条 董事长办公会的通知:
(一)董事长办公会一般于会议召开前两日由董事会办公室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特殊情况下,可以随时通知召开会议;
(二)董事长办公会通知的内容:
1.会议日期、时间、地点;
2.事由及议题;
3.应出席会议及列席会议的人员;
4.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九条 董事长办公会一般以现场形式召开,经召集人(主持人)同意,可以通
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特殊情况下,经董事长同意,对需董事长办公会议审议的事项,可以通过公司网络审批流程方式报董事长办公会成员审批。
第十条 董事长办公会出席及列席人员应按会议通知的要求,由本人准时出席会
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出席人员,应向主持人请假同时通知董事会办公室并记载于会议记录。
第十一条 董事长办公会需就相关议题形成决议时,经董事长提请表决,需董事
长办公会过半数票通过。
第四章 办公会记录
第十二条 出席董事长办公会的人员,有权要求在会议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
言做出说明性记载。如对议题持反对意见,须明确表示并确认记载于会议记录。
第十三条 董事长办公会的议题需做出决议的,形成书面文件经董事长签署后印
发,及时送达公司出(列)席会议人员、相关部门、相关子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决议及其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安排做好会议记录,并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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