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964 号文注册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1,451,61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99,999,977.6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3,050,416.2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96,949,561.34 元。2024 年 12 月 25 日,
中信证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含增值税)后的余款划转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530 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531 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及各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已经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月 2 日披露的《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85)及 2025 年 2 月 6 日披露的《昊华化工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及五方及六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5-00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 使用金额占全部募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集配套资金金额的
比例
1 新建 2 万吨/年 PVDF 项目 123,000.00 27.33%
2 20 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一期) 57,500.00 12.78%
3 年产 1.9 万吨 VDF、1.5 万吨 PVDF 及配套 3.6 万 43,500.00 9.67%
吨 HCFC-142b 原料项目(二期)
4 新建 1000 吨/年全氟烯烃项目 27,500.00 6.11%
5 海棠 1901 产业化项目(2000 吨/年 FEC 项目) 19,500.00 4.33%
6 新建 15 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一期) 17,500.00 3.89%
7 扩建 3000 吨/年 CTFE 和 10000 吨/年 R113a 联产 9,000.00 2.00%
项目
8 新建 200 吨/年 PMVE 项目 7,500.00 1.67%
9 1300 吨/年含氟电子气体改扩建项目 5,000.00 1.11%
10 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 1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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