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5-036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6 日在
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下简称“《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将继续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
公司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公司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1)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进行删减,并规定由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能。(2)对《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3)根据中国证监会《章程指引》相关规定,调整《公司章程》中的部分表述。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西藏珠峰资源股 第一条 为维护西藏珠峰资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定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00 年 12 年 第三条 公司于 2000 年 12 月 13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2000]168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2000]168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于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于 2000
2000 年 1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年 1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玖亿壹仟肆佰贰拾壹万零壹佰陆拾捌 914,210,168 元。
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 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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