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5-034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以电话、微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6 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 305 号 6 楼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惠明主持,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
2、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有利于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监事会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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