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5-037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兴华”)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采矿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 险 基 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中兴华4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陶昕,2021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1年3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博,2021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4年8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及签署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3)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2014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IPO项目,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陶昕、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博、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综合考虑中兴华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而确定。
中兴华拟为公司提供的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15 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为 55 万元,合计 170 万元,和 2024 年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