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1
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债券代码:110818 证券简称:华发定转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6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编制。国金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金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国金证券作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华发定转,债券代码:110818,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5),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决策审批概况
本次债券发行经公司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4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债券发行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644 号文同意注册。
二、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简称:华发定转
(二)债券代码:110818
(三)债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发行规模:人民币 480,000.00 万元
(五)发行数量:48,000,000 张
(六)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七)债券期限:本次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5 年 9 月
22 日至 2031 年 9 月 22 日。
(八)债券利率:第一年 2.70%、第二年 2.75%、第三年 2.80%、第四年 2.85%、
第五年 2.90%、第六年 2.95%。
(九)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定向发行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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