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变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股份”或“公司”)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华发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变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变更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84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 635,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24,45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077,181.9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42,372,818.01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
[2023]000618 号),证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收到扣
除承销保荐费用的募集资金为 5,051,556,839.62 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会
议和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7 亿元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
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及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项目达到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预定可使
拟投入总额 已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用状态日
期
郑州华发峰景 3,564,850,000.00 900,000,000.00 547,293,449.65 60.81% 2023 年 12
花园项目 月
南京燕子矶 4,856,309,500.00 1,142,372,818.01 557,920,221.40 48.84% 2024 年 10
G82 项目 月
绍兴金融活力 19,093,670,000.00 1,500,000,000.00 1,500,000,000.00 100% 2026 年 12
城项目 月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00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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