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3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变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郑州华发峰景花园项目、南京燕子矶 G82 项目、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变更系部分募投项目资金投向由郑州华发峰景花园项目、南京燕子矶 G82 项目变更至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变更。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公司拟将郑州华发峰景花园项目预计未来不会使用的募集资金 345,851,599.58 元、南京燕子矶 G82 项目预计未来不会使用的募集资金480,510,596.61元及截至目前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费用等 11,358,910.18 元变更用于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合计 837,721,106.37 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募集资金变更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84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63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7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人 民 币 5,124,450,000.00 元 ,扣 除各 项 发行 费用 (不 含 增 值 税 ) 人 民 币
82,077,181.9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42,372,818.0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珠海华发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
[2023]000618号),证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23年10月24日收到扣除承销
保荐费用的募集资金为5,051,556,839.62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4日、2025年10月16日、
2025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2025-092、
2025-104)。
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和
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亿元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
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2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及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募集资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投入 可使用状态日
拟投入总额 已投入金额 进度 期
郑州华发峰景花 3,564,850,000.00 900,000,000.00 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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