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0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深圳融华置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发”)于 2023 年 1 月收购深圳融创文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文旅”)持有的深圳融华置地投资有限公司 51%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以下合称“收购协议”)。根据收购协议约定,2025年 11 月 23 日前,融创文旅有权回购标的股权及标的债权;如选择回购的,融创
文旅应于回购期限前书面送达并告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珠海华发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收到融创文旅发来的《关于附条件回购深圳
冰雪城项目的通知函》,融创文旅明确告知其选择行使回购权,但提出“原方案中的回购方式、实施时间、交易价格等核心内容已不适用于当前情况,诚望就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时间等事宜重新展开讨论”的附带条件。
根据收购协议约定,融创文旅在告知选择行使回购权后且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达成全部回购前提条件(主要包括:①融创文旅应于确认回购日起的 30 个工作日内取得融资机构书面同意股权转让的文件,或者未取得前述文件的情况下根据协议约定按 51%比例提供借款至项目公司偿清相应的融资贷款本息;②足额支付回购对价等各类款项),即视为融创文旅完成标的股权及标的债权回购,否则视为确定不回购。
目前,上述回购事项相关细节以及回购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视进展情况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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