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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02 10:54: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你好董秘,作为一个华发的投资者和你全资孙公司(上海唐骁房地产)产品(华发半岛华庭)的期房购买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现了你孙公司未交房便进行减资与终止减资的公告。在你孙公司终止减资的公告中说明减资操作是系工作人员误操作所致。该系列操作使我对于投资你司股票与购买你司子公司期房产品有较大的信心冲击。想问董秘的是,是否会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问责,是否能按时交房,母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情况?
华发股份: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上海唐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月17日发布的公司减资公告系工作人员误操作,唐骁公司在发现失误的当日即纠正错误,终止了错误公告,且公示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唐骁公司将按照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追究工作失误员工相关责任。上海唐镇项目将按合约约定如期交付,若您有售后服务需求或疑问,可以联系项目客服陈先生18016049612,也可直接联系公司客户关系管理中心 0756-8928959,公司客服团队将竭诚为您服务。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谢谢!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04-23 15: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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