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4-04-13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04-004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4月12日上
午在珠海拱北丽景花园华发楼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实到股东及股东代表3
人,代表股份总数81,919,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9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有法律效力。会议由董事长刘亚非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与会股东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章程修改内容见2004年3
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本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修改原第三条同意股数81,919,5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不同意0
股,弃权数0股。
修改第六条第一款同意股数81,919,5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不同
意0股,弃权数0股。
修改原第十八条同意股数81,919,5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不同意
0股,弃权数0股。
修改原第二十条同意股数81,919,5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不同意
0股,弃权数0股。
修改原第一百二十五条同意股数81,919,5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不同意0股,弃权数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董事会财务决策权限>进行修订的议案》
为有利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适合公司上市后的经营需要,调整公司董事会财务
决策权限,重新修订《董事会财务决策权限》。(修订后的《董事会财务决策权限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w w w. s s e. c o m. c n网站)
同意81,919,5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数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并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董事梁光锐先生、独立董事何仲云先生已辞去董事职务,选举易健女士
、孙煜扬先生为继任独立董事。(继任董事简历请见2004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
何仲云先生的请辞:同意81,919,5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不同意
0股,弃权数0股。
梁光锐先生的请辞:同意81,919,5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不同意
0股,弃权数0股。
易健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81,919,5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不同意0股,弃权数0股。
孙煜扬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81,919,5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
0%,不同意0股,弃权数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合作开发中山华发生态园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
见2004年3月12日、3月27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同意81,919,5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不同意0股,弃权数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
律师见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贵公司《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